各有关高校,院所:
按照科技部基础司《关于向科研设施与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补充报送科研仪器开放信息的函》有关要求,根据2021年国家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数据,尚有部分符合开放条件的仪器未纳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具体涉及单位和仪器信息见附件2),有关仪器管理高校、院所于2022年5月13日前,将涉及仪器信息上传到“河北省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开放共享服务平台(http://www.hebyqlm.cn/index.do)”,按照有关规定无法开放共享的,书面说明理由加盖单位公章后反馈。
联系方式:0311-86045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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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与基础处
2022年5月7日
附件:科技部基础研究司关于向科研设施与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补充报送科研仪器开放信息的函.pdf
附件:报送单位名单.pdf